2009年5月22日 星期五

興建北淡公路刻不容緩 淡水鎮長蔡葉偉提陳情 指環保署失職請監察院彈劾

【淡水訊】針對交通部決定興建北淡公路後,行政院環保署對是否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前後說法矛盾,導致迄今仍然無法動工,淡水鎮長蔡葉偉決定向監察院提出陳情抗議,除要求監察院彈劾環保署失職人員外,並要求早日興建北淡公路,以解決台北淡水間的交通瓶頸。

蔡葉偉表示,長久以來,台二線是台北縣淡水地區居民仰賴往返台北縣市的交通要道,但早已不敷使用,平日上下班時間,台二線必定塞車,尤以竹圍地區為甚,更別提假日期間,台北市民大量湧入淡水地區觀光遊憩,車輛將台二線完全擠爆之景象,早已成為淡水地區居民揮之不去的夢魘,更成為阻礙淡水、三芝地區發展的罪魁禍首;他身為地方之父母官,除不忍鎮民長期飽受塞車之苦,更不忍淡水地區因交通問題停滯不前,只得挺身而出替淡水鎮民向監察院提起陳訴。

蔡葉偉指出,台北縣政府於去年7月間發布「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計畫」公告,計畫由淡水鎮紅樹林登輝大道口,沿淡水河邊捷運淡水線南側興建,在北投大度路中央路口與大度路銜接,全長4.7公里,道路部份為高架、部份為平面,預定淡北道路興建完畢後,可以有效紓解台北與淡水地區長期依賴台二線嚴重的交通雍塞問題,間接做到節能減碳,並可帶動北海岸觀光發展,對淡水新市鎮的開發也將具有正面的意義。

環署前後解釋矛盾 嚴重影響縣民權益
該案在去年6月20日及7月11日環保署分別答覆台北縣政府水利局時,都認為:依環境影響評估法及「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5條之規定,尚難謂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顯然環保署已經明確表明本案無須實施環評的見解。

詎料,去年11月18日,環保署突然又回覆台北縣政府水利局,內容指稱本案開發前應作成環境影響說明書並由事業主管機關轉送環保署審查。淡水鎮長蔡葉偉認為部份環保人士反對,是否另有居心故超弄環保議題,同時這些只是反對的部份環保人士,並不能代表大多數的淡水鎮居民。

蔡鎮長表示,環保署根據該案應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前後認事用法不一,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之規定,倘若北淡公路未能依原訂計畫於今年底前動工,其後果將導致淡水周邊道路交通更為雍塞惡化永無改善之日,也無法帶動淡水、三芝至金山、萬里的觀光發展,同時扼殺淡水新市鎮的開發,嚴重影響台北縣民、淡水鎮民的福祉及權益,他希望監察院依法調查,彈劾或糾舉相關違法失職人員,以正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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