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通過自明年12月25日起正式改制為直轄市後,現有的29個鄉鎮市公所同時將改設置為區公所,區長由市政府官派,針對改制後的區公所職權及攸關市民權益問題,本刊特地台北市南港區長的江慶輝,暢談直轄市區公所與市民的直接關係。江慶輝指出,直轄市區公所仍然有自己獨立的年度預算,視各區人口每年由區公所自行編列,區人口在20萬人以上者設副區長一人,區公所設民政、兵役、社會、經建等課室,另由地方公正人士成立一個調解委員會。
區所預算獨立 里民服務平台
江慶輝表示,區公所必需邀請地方警察、衛生、環保、戶政、學校、工務等單位各開區務會議,將各里辦公室建議事項提出討論後,地方能解決者即刻解決,不能解決者,市長每月會召邀各局處首長集合各區長開會,由區長當面向市長提出報告後當場解決。
江慶輝說,各里長辦公室以區公所為連繫平台,民政科業務主要與各里辦公室連繫,負責每月舉辦市容會報,小型工程建設的協調,社會科以社會福利為主,經建科以地方小型建設,8米巷弄道及農用證明為主,調解委員會則是調解民事協調案件。
區長為10職等,由市長官派,江慶輝表示,區長官派有2項好處,其一是必需具有公務人員9職等以上,並且嫺熟各種行政法令常識者,以免誤觸法網;其二是選舉時不會造成地方派系的分裂及對立。台北縣29個鄉鎮市長,目前有將近10位都因案被停職,由縣府指派代理鄉鎮市長職務;據法界人士指出,這些鄉鎮市長即因不諳行政法令,當選後誤觸法網被檢舉而被法院判刑停職。
議會執行監督 議員職權擴大
據江慶輝指出,區長由市長官派後,預算及業務執行均由市議會統一監督,行政層級有利於貫徹,執行面較多,行政效率提高;清潔隊、養護工程等都歸市政府,上有市政府負責執行;區公所仍然每年編列預算負責舉辦地方建設、敦親睦鄰及藝文活動等。區長與一般鄉鎮市長一樣,每天還是要奔波各里瞭解民情,以便向上級反應辦理;他說,區長的特支費每月只有二萬餘元,如果當月參加里民的婚喪喜慶超支時,必需要由自己的薪水支應。
有關地方回饋金事項,南港區有山豬掩埋場,每年由環保署編列預算回饋,回饋方式都尊重地方成立的管理委員會意見,按回饋金特定管理辦法回饋給鄉里;但是市議會是監督單位,每年都要送議會審議,如果議會反應不合理,市議員有權監督改進。(記者:文學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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