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6日 星期五

台北港特定區開發 即起正式公告徵收 


【新北市訊】臺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奉內政部核准於823起正式公告徵收。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已於820日上午以雙掛號方式寄發通知給區內土地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及三七五租約承租人,並呼籲相關權利人近日密切關注公告事宜,以維自身權益。
地政局表示,此次公告徵收僅限於土地部分,公告期間自今年823起至922止,共計30日。建築及農作改良物部分後續將會依法申請一併徵收,屆時會再另函通知相關權利人。
該案徵收公告、計畫書圖及補償清冊,將於公告期間內陳列於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八里區公所及淡水地政事務所閱覽處,民眾得自行前往閱覽。
地政局長康秋桂特別提醒,30天的公告期間亦為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發回抵價地申請的法定期間,土地所有權人如選擇申請發給抵價地,應於公告期間內檢具抵價地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地政局提出申請,逾期未提出將視為領取現金補償,地政局依法將於公告期滿15日內發放補償費;土地所有權人逾期未領取將依法存入保管專戶,逾15年未領取,補償費將依法歸屬國庫。因此呼籲想要領取抵價地的地主,最晚在922以前必須向地政局提出申請,以免權益受損。
康秋桂局長指出,為落實朱市長強調的便民服務,將開放多元管道受理民眾申請抵價地。土地所有權人除可在公告期間內以掛號郵寄方式向地政局提出申請外,亦可至地政局區段徵收科現場洽辦。
為顧及民眾洽公路途遙遠,避免飽受奔波之苦,特別在八里區下庄綜合大樓多功能教室(新北市八里區舊城路194樓,下庄市場樓上)也設置了受理窗口,現場並備有專人協助填寫及解說,歡迎八里當地民眾多加利用。受理時間為公告期間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530分(不含例假日)。
民眾對於開發案各項業務如仍有不瞭解之處,可向地政局區段徵收科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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