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芝區公所進行「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宣導(蔡菁兢攝) |
【記者蔡菁兢三芝報導】全國即將自明年7月11日起分5年時間完成身心障礙者的重新鑑定,最大變革是身心障礙者的鑑定將由專業的團隊進行評估。
同時,障礙類別由現行的16類改為8大類(採ICF系統)。三芝區公所社會文化課長黃玉鈴說明:身心障礙者在完成鑑定後,將取得「身心障礙證明」,並依據「身障類別、程度、家庭經濟情況、照顧服務需求、家庭生活需求、社會參與需求」等因素評估,獲得所需要的福利及服務。
根據統計至98年6月底,身心障礙者人數已突破百萬,達105萬4千餘人,占總人口數4.57%,需重新建構合於現況的身心障礙相關需求保障。歸納新舊制最大的不同在於,一為方式不同:現行採用單一專科醫師鑑定;新制是由醫事、社工、特教及勞政等專業人員或團隊進行鑑定與需求評估。二為結果不同:現行採取核發身心障礙手冊,新制改採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明年7月起,新制將採用健康及功能性狀態評估,對身心障礙者的福利影響甚鉅,由於鑑定方式、評估指標、身障類別及分類方式均大有不同,所以不論身心障礙者及其親屬、社會大眾、相關專業團體、政府機關及執行單位等,都必須重新認識新制系統,身心障礙者亦需在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後,才能獲得相關的法定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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