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訊】台北縣議會十月卅日上午進行總質詢,縣長周錫瑋提到有關淡海新市鎮的未來發展,在都市計劃、土地變更及交通運輸方面都會再與營建署及地方審慎溝通,必要時針對中央自行公告計劃部份,縣府會在建照及其他可執行之權責範圍內來加強把關,務必讓淡水發展符合民意需求。
縣議員呂子昌表示,有關淡海新市鎮的發展,中央營建署的規劃與地方實際需求有部分落差,由於人口及產業移入狀況不如當初預期,再加上交通方面輕軌捷運工程延宕及聯外道路不足無法改善交通運輸,因此淡水近來發展一直不是非常熱絡。
呂子昌說,按發展計劃來看,淡水未來潛力確實較其他地區來得大,但之所以房產及人口不活絡的原因,主要還是因為交通問題未能改善,過去營建署在規劃新市鎮上並未通盤仔細考量,造成環境及交通動線上,有些既成道路橋樑受都市變更影響而中斷,反而使淡水當地交通更加困難;另外輕軌捷運工程遙遙無期也是造成地方發展遲滯的原因。
對此,縣長周錫瑋表示,有關「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是內政部營建署在民國八十年計畫推動的建案,目前在第一期發展區第一、二開發區已完成各項基礎建設,剩餘可標售之私人土地及國有地部分的有償撥用尚待協商溝通,至於已進行之各項後續工程都有陸續依營建署計畫執行。
周錫瑋說,由於土地取得、細目變更等問題,中央已將原訂一七五六公頃的開發計畫限縮為四四六公頃,剩餘一三OO公頃縣府將積極爭取與中央合作開發。他強調,目前計畫推動必須符合三項前提,第一是有關道路交通方面在聯外縣市橋樑上,淡江大橋對於鄰近城市運輸之重要性,希望中央與地方都能審慎評估;第二是開發資金上,剩餘的一千三百公頃區域工程資金無法全由縣府獨立負擔,期待中央在資金進駐上能給予地方相關協助;第三則是有關未來發展趨勢會尊重在地民眾、地方上的建議。
至於,在公共設施用途計劃上,綠地的比例及醫療、農地用之變更等都會再更謹慎審議,副縣長李四川將責成相關局處做後續工程推動督導。
2009年11月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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