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4日 星期一

花村祥請辭鄉長任水利會長 北縣府於6/1前指派接任官員代理

【記者謝如珍北縣報導】台北縣三芝鄉長花村祥於5月15日高票當選北基農田水利會會長,並將於6月1日宣誓就職,但根據地方自治法規定,花鄉長不得同時身兼鄉長及水利會會長,因此必須在上任水利會職務前請辭鄉長。
北縣民政局長楊義德表示,根據地方自治法規定,花村祥鄉長必須於當選會長後、就任前這段期間,行文台北縣政府請辭現任鄉長職務,再由縣長指派適任人選代理其職務。
楊局長強調,雖然花鄉長請辭,但三芝鄉務不會空轉,北縣府一定會全力協助所有指派人選及交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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