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9日 星期一

污水接管自費抑公費 新北市水利局提說明


【新北市訊】最近新北市水利局接獲許多民眾來電洽詢有關生活污水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之相關疑問,有關自費及公費接管,必需配合建物建設初期內部設置情況處理。
近年來,隨著政府的宣導提倡,民眾漸能了解生活污水排洩至公共污水下水道帶來更優質的生活環境。水利局宋德仁副局長表示於用戶接管工程施作範圍內,水利局施辦用戶接管工程前,先行召開說明會,詢問住戶接管意願及告知須配合事項及期程,如建物建設初期無設置切換閥及自設陰井,則需配合公共管線之位置及期程自費辦理建築物內部污水改管;如於建物建設初期即設有切換閥及自設陰井,則由水利局以用戶接管工程直接接管。
新建案社區
  可自行辦理
如為新建案、未及辦理建築物內部改管以配合用戶接管工程之社區,亦可藉由經政府核可廠商(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自行辦理用戶接管工程,並於開工前及完工後依「新北市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聯接申請程序」檢附設計書圖13份送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審查(檢驗),檢驗合格後始得聯接使用。
水利局為使民眾更便於了解「新北市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聯接申請程序」,網站上也公告申請程序。民眾如欲了解其相關內容,可上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網站(http://www.wrs.ntpc.gov.tw/web/Home?command=display&page=flash)\便民服務\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聯接申請標準作業程序,參考其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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