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訊】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防止街道空氣污染,台北縣政府環保局針對機車業者、使用電動機車之台北縣民,分別規劃獎勵與補助措施,歡迎民眾善加利用。
北縣環保局表示,台北縣民於98年11月1日後(依行車執照發照日期為準)新購電動機車,凡台北縣境內經合法登記有案得販售電動機車的業者,可檢具銷售證明向環保局請領電動機車推廣獎勵金,每輛2000元。
另外,設籍台北縣縣民於97年7月1日後在國內新購入可掛牌之電動機車,並於國內使用者,可向環保局申請一萬元補助金,每人限補助一輛。
申請補助應檢附申請表、車主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新購電動機車行車執照正反面影本、新購電動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影本、購車發票收執聯影本、銀行或郵局存摺影本及領據。
欲申請此兩項獎勵、補助措施者,於填妥申請表後,請檢附相關文件,郵寄至環保局辦理申請。地址: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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