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2日 星期二

淡水鎮代會定期會閉幕 明年度總預算獲四結論

【記者謝如珍淡水報導】淡水鎮民代表會第十八屆第七次定期會於十一月下旬召開,針對明年度總預算案除人事費及一般行政事務費、臨時人員經費等,均依九十八年額度通過,不得增列外,租用社區巴士三千四百萬元獲得代表會通過,其餘項目保留科目全數刪除至一元,依需要再追加預算辦理。
淡水鎮民代表會今年度最後一次定期大會主要是審查鎮公所明年度的總預算案,由於此次時間急迫,審查預算案又輕忽不得,代表會主席陳世儀暨全體代表們為安定鎮公所職員們的心,決定先予通過鎮公所的各項人事及臨時人員人事費,代表會現正作成四項結論如下:
一、人事費及一般行政業務經費依九十八年度額通過,不得增列。
二、十四款一項一目一節第五行租用社區巴士經費新台幣三千四百萬元全數通過。
三、其餘項目保留科目全數刪除至一元,依需要追加預算辦理。
四、臨時人員經費按九十八年度人數及額度通過,不得增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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