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9日 星期五

新北市改制後區公所組織草案出爐 淡海地區因人口差異各區編制不同

【記者謝如珍北縣報導】改制後的新北市區公所組織編制已經初步擬定,淡海地區淡水區公巷將設置9個課室,八里區公所設8個課室,三芝、石門、金山、萬里等區公所設6個課室。
新北市定在今年底正式上路,台北縣政府民政府目前正在快馬加鞭辦理廿九鄉鎮市公所配合改制為區公所後的接收工作,民政局並於日前召開新北市區公所設置課室及業務項目規劃草案協商會議。會中,依據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修正案第13條第2項規定,區公所內部單位不得超過9課、室,但人口在40萬人以上,未滿50萬人者,不得超過10課、室,人口在50萬人以上者,不得超過11課室。
回歸新北市業務
縣府積極辦移交
準此,改制後的淡水區公所人口目前只有15萬餘人,依地方機關組織準則規定,人口在十萬人以上未滿四十萬人者,得設置九個課室為民政課、社會課、經建課、兵役課、人文課、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及政風室。
八里區公所人口在三萬人以上未滿十萬人,得設置八個課室為民政課、經建課、社會課、人文課、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及政風室。
三芝區公所、石門區公所、金山區公所、萬里區公所及貢寮區公所等五個地區,人口都在三萬人以下,依規定只得設置六個課室為民政課、經建課、社會人文課、秘書室、會計室及人事管理員等單位。
台北縣政府民政局已經將縣府各局、處建議改制後回歸新北市政府的業務項目列表,通知各鄉鎮市公所準備辦理移交;新任各區公所課室主管五職等以上人事命令,俟新北市長選舉產生後由新市長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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