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8日 星期一

「綠能」列都市設計審議重點 20土管年底率先開跑

【記者謝如珍北縣報導】升格新北市,北縣不僅設備更新,城市設計概念也提昇,在10月21日召開的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中,明確規範未來將「綠能」列入都市審議重點,並且將率先於今年底,於俗稱「20土管」的都計土地管制計畫實施。

為環保盡一分心,北縣城鄉局代理局長陳耀東指出,未來新北市將「綠能」設計或設施,放入都市設計審議重點,希望藉由設置綠能設施或設備,提升都市綠化率,使都市環境更永續,落實節能減碳、減緩「熱島效應」。

而目前北縣正針對俗稱「20土管」的「變更三重、板橋、中和、新莊、永和、新店、蘆洲、土城(頂埔地區)、汐止、樹林、淡水、泰山、五股、八里、瑞芳、八里(龍形地區)、澳底、淡水(竹圍地區)、樹林(三多里地區)及樹林(山佳地區)等20處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進行第2階段的審議,其中特別討論「綠能」政策,明訂建案只要超過5千平方公尺,需送「臺北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的建案或建築空間,申請建造執照者新訂「屋頂設置綠能設施或設備」規定,未來所有公共或公有建築物均應設置綠能設施或設備,以達率先示範效果。

此次會議中也另外針對「停車空間設置標準」、「老舊建物重建」及「山坡地建築可有條件適度放寬高度議題」等,進行討論。

城鄉局表示,為鼓勵都市老舊地區及窳陋地區改建,對於非屬應實施更新地區其建築計畫送經都市設計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得酌予增加樓地板面積,最高可達到15%。

而針對機車停車問題,依目前建築技術規則相關規定,並無機車停車空間留設標準,因此特新增設置機車停車空間規定,以一戶一停車位為原則。另考量交通為主導的都市發展概念(TOD)及推展綠色運輸理念,訂定捷運車站、火車站周邊300公尺範圍內,還應提供自行車停車空間。

在山坡地建築部分,特針對淡水河兩側的淡水、淡水(竹圍地區)及八里(龍形地區)進行討論,考量坡地分布狀況、當地景觀條件及建築發展特性,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下,放寬建築高度,並規定鄰棟間距、建物座向、建築量體等,需經臺北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以維護視覺通透性及維持天際線之合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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