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0日 星期五

北縣環保花燈創作比賽 國小四至六年級可參加

【本刊訊】台北縣政府環保局於十月一日起至十一月廿日止舉辦環保花燈創作比賽,只要是臺北縣境內國小四至六年級的學生都可組隊參加。環保局希望藉由團體創作的方式,使廢棄物再利用的觀念深入校園、家庭,讓學生們從活動中養成珍惜資源、妥善利用資源之習慣。
凡參加創作比賽送件每人即可獲贈紀念品乙份,比賽結果評定前三名及佳作可獲獎金(遠百企業提貨劵)與獎狀,第一名獎金五千元,第二名四千元,第三名三千元,佳作獎一千五百元,優選作品亦可獲精美獎品與獎狀。
只要是任何以廢棄物資源回收物、天然材料等製作的作品皆可參加,自由創作,內容風格不限,但所有素材請參賽者自備。
「環保花燈」需為團體創作,四人一組,以學校為報名單位,每校送件最多五件作品;作品規格為整體尺寸寬30cm*高40cm,±5cm內(超過規格者,不予評分)。參賽送件者請先將參賽作品用相機拍下前、後、左、右四個角度面的四張全照片(照片規格4*6,背面請註明學校名稱、作品名稱及參賽學童姓名)及報名表郵寄至樹林垃圾焚化廠(地址:樹林市中山路3段212號)進行初審,入選名單公佈後再將實體作品送至樹林垃圾焚化廠進行複審,相關比賽規定可上樹林垃圾焚化廠網站查詢或電洽二六八0八二一七轉六一七王小姐。
得獎者將獲邀參加頒獎典禮及免費鶯歌陶瓷知性之旅半日遊;而所有得獎作品,將展示於焚化廠內供參訪民眾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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