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4日 星期二

三芝鄉封溪護漁 北縣公告續實行 7月27日決議再3年

【三芝訊】為確保河川生物資源保育及永續利用在地水資源,三芝鄉由民眾自行發起之封溪護漁行動,經台北縣政府公告後,今年繼續實行中,由於成效良好,7月27日在三芝鄉公所所召開的會議中也決議延續辦理封溪護漁3年。

據了解,包括三芝鄉大屯溪(俗名龜子山溪)、大坑溪流域全線(自大坑溪上游至社寮港出海口及八連溪全溪流域(自八連溪上游大屯山集水區至出海口)都禁止以任何方式如垂釣、撈蝦及徒手捕捉等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違反規定者將依漁業法第六十五條第五款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遊客及鄉民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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