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4日 星期二

卸任鄉鎮市長改任區長 中央政府認為困難重重 台中市可以建議但必須依法行政


【本刊主筆謝春波綜合報導】台北縣及台中縣市、高雄縣市、台南縣市相繼獲得行政院通過改制升格為直轄市後,績優的鄉鎮市長是否可以獲得留任為改制後的區長,由於中央方面認為已經改制為院轄市的台北市及高雄市過去並沒有這種制度,改任區長的機率很難。

台中市政府副市長蕭家旗,日前在台中縣市獲准改制後舉行的記者會表示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後,台中縣現有的鄉鎮市長績優者將可以獲得留任為區長;台北縣政府民政局長楊義德表示,台北縣也曾經有過這個建議,但因為早年已經獲得升格為院轄市的台北市及高雄市改制後,鄉鎮市都改制為區,區長由市府官派,中央認為台北市及高雄市過去都沒有這種制度,因此,改制後的台北縣及台中縣市、高雄縣市及台南縣市鄉鎮市長,績優者想留任為區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區長民選茲事體大 牽涉工程相當浩大
楊義德局長表示,台中市也可以有這種建議,但必需獲得上級政府的採納;除非該即將卸任的鄉鎮市長具有公務員九職等以上的資歷,或是修改地方鎮制度法將直轄市的區改為自治,區長民選後就可以不必由市府官派。


但是如果修改地制法將區改設為自治後,其牽涉到的「工程」浩大更難以在短期內完成,諸如區長改為民選後,區公所預算獨立,區長是不會把預算送到縣議會審議,區必需要再設置區議會,由區議員負責審議區預算,區議員又要辦理選舉等等,這些都不是改制前縣府可以及時辦理的事情。
楊義德局長指出,績優鄉鎮市長留任改制後的區長,台北縣也有提出建議過,但台北市及高雄市都極力反對,認為這是在走回頭路,如果區長改為民選,再設置區議會審議區預算,這跟改制前的民選鄉鎮市長及代表會又有何區別?只是換湯不換藥而已。


台北縣升格直轄市 中央已確認計劃書
台北縣獲准通過自明年12月25日起改制為直轄市後,縣府已經開始緊鑼密鼓地進行各種改制前的準備作業。據縣府民政局長楊義德表示最近中央頻頻針對改制後的事宜召集會議,中央並且已經在最近幾天確認台北縣的升格計劃書,其有關改制後的區長官派、市議員選舉區及名額等等,都按照台北縣政府提報的計劃書照案通過,本刊日前都有詳盡的報導。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