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2日 星期五

社論 闢建淡北道路刻不容緩


淡北道路終於獲得環保署有條件通過興建,也就是闢建已經是拍板定案,在有條件下,規劃單位一定會依照環保署的規定去改善。
闢建淡北道路長期以來一直是淡海地區多數住民企盼的一件事,每天開車經過這一條道路的駕駛人心裡都要嘀咕一番,這樣的情形何時可改善;而新北市未改制前,淡水鎮長蔡葉偉針對淡北道路的闢建,也一直堅持優先處理,當時的蔡鎮長甚至同意由淡水鎮公所配合新台幣一億元的用地費,可見地方老百姓的反應相當焦急,而地方政府對淡北公路的闢建也是心急如焚(目前已經改制為新北市,配合款由新北市政府統籌承擔)。如今,歷年來多起被延誤的醫療救護,再加上日本核災影響,令更多居民們開始深思此一道路闢建的必要及急迫性。
現在,即然已經決定興建,老百姓希望能夠儘早發包施工,儘早解除他們心中的夢魘,讓大家有一條能夠舒舒服服平安回安的道路,不必再受塞車之苦。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