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9日 星期五

《防災須知》海嘯

【淡海訊】國內雖未曾發生過重大海嘯災情,但在地震頻繁、四面環海的台灣,仍須隨時保持警戒,淡水區公所提供以下應變措施供民眾參考。
一、地震後隨時注意海嘯警報及收聽相關訊息。
二、警報發佈後,應立即停止各種海上活動並儘速離開海嘯可能影響的區域;海上作業船隻則應聽從海巡署、農委會漁業署的引導,大型船艇至外海避難,小型船艇靠岸繫緊固定,人員撤離。
三、民眾進行海嘯疏散避難時,應優先考慮附近堅固高樓,往內陸高處方向避難。
四、短距避難時,儘量不使用車輛,以免造成交痛堵塞,且車輛被捲入海嘯更難脫困。
五、海嘯侵擊卻來不急避難時,必須先抓緊附近高處的堅固物件,身體若浸泡在水裡,應避免被大型漂浮物衝撞而受傷。
六、請以逃生避難為第一優先,勿掛念家中貴重物品或自家漁船。
七、海嘯第一波潮水退去後,不要立即返家或到港口檢視漁船,因為後續可能還有第二波海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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